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导则
来源: | 作者:成娅 | 发布时间: 2024-04-28 | 225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主要摘自 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导则 DL/T 1936-2018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防护要求

4.1 安全防护架构

4.2 安全分区

4.3 网络专用

4.4 横向隔离

4.5 纵向认证

4.6 安全监测

5 配电主站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5.1 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安全技术要求

5.2 主站系统软件安全技术要求

5.3 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6 配电终端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6.1 配电终端物理安全

6.2 配电终端操作系统及端口安全

6.3 配电终端加密认证

6.4 配电终端现场运维安全

7 横向边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7.1 生产控制大区内与其他系统间安全防护

7.2 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安全防护

8 纵向边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8.1 生产控制大区通过光纤专网或电力调度数据网通信的纵向安全防护

8.2 生产控制大区与安全接入区的纵向安全防护

8.3 安全接入区的纵向安全防护

9 安全监测技术要求

9.1 安全监测对象

9.2 安全监测功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1。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2)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稼轩、黄秀丽、陶洪铸、陶文伟、刘日亮、张涛、张波、马媛媛、石聪聪、邵志鹏、詹雄、苏杨、张文哲、杜红卫、孟晓丽、李二霞、范杰、周诚、余勇、刘明祥、郭志民、吕卓、黄伟、王黎明、刘勇、徐征、张宏杰、杨龙雨、 欧睿、 熊伟、梁智强、林丹生、张小建、郭骞、高先周、王向群、陈伟、杨如侠、章锐、张骞、王鹤、陈磊、姚启桂、沈文、陈璐、张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 100761)

为了加强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4 年第 14 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配套文件和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自动化系统总体安全防护以及配电主站、配电终端、横向边界、纵向边界的安全防护技术及安全监测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适用于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在运系统加强边界安全防护和运行管理,在运系统逐步进行安全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72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28  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5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6572—2018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

DL/T 1406—2015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4号令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电自动化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配电自动化以一次网架和设备为基础,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及通信等技术,实现对配电网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管理。

[DL/T 1406—2015, 定义3.1.1]

3.2

配电自动化系统 distribution automa tion system

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 SCADA(监视控制与数据采集系统,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馈线自动化、分析应用及与相关应用系统互连等功能, 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子站(可选)、配电终端和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DL/T 1406—2015, 定义3.1.2]

3.3

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  master station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主要实现配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基本功能和分析应用等扩展功能,为配网调度和配电生产服务,简称配电主站。

[DL/T 1406—2015, 定义3.1.3]

3.4

现场运维终端  field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terminal

现场运维终端包括现场运维手持设备和现场配置终端等设备。

3.5

生产控制大区 production control zone

由具有数据采集与控制功能、纵向连接使用专用网络或专用通道的电力监控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GB/T 36572—2018,定义3.3]

3.6

管理信息大区 management information zone

生产控制大区之外的,主要由企业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信息网络构成的安全区域。

[GB/T 36572—2018,定义3.6]

3.7

横向隔离  lateral isolation

在不同安全区间禁止通用网络通信服务,仅允许单向数据传输,采用访问控制、签名验证、内容过滤、有效性检查等技术,实现接近或达到物理隔离强度的安全措施。

[GB/T 36572—2018,定义3.7]

3.8

纵向认证 vertical authentication

采用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实现数据的远方安全传输以及纵向边界的安全防护的措施。

[GB/T 36572—2018,定义3.8]

3.9

对称密码  symmetric cipher

在加密和解密算法中都是用相同秘密密钥的密码技术。

[GB/T 36572—2018, 定义3.11]

3.10

身份认证  authentication

专用于确定传输、消息或发信方的有效性的安全措施,或者对接受特定的信息类别的个人授权进行验证的手段。

[GB/T 36572—2018, 定义3.13]

3.11

安全接入区 security access zone

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系统在与其终端的纵向连接中使用无线通信网、电力企业其他数据网(非电力调度数据网) 或者外部公用数据网的虚拟专用网络方式(VPN) 等进行通信时设立的安全防护逻辑区域。

3.12

微型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micro vertical encryption and authentication device

采用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实现数据的远方安全传输以及纵向边界的安全防护的微型化装置(卡、模块)。


4  总体防护要求

  4.1  安全防护架构   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应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 年第 14 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配套文件和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 GB/T 36572—2018 的要求,采用“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基本防护策略,同时应加强配电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网络攻击或异常行为。

2 配电自动化系统总体安全防护架构见图1。按照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架构,安全防护分为主站安全防护、配电终端安全防护、横向边界安全防护、纵向通信安全防护和安全监测。

4.2  安全分区

配电自动化系统应按照 GB/T 36572—2018 中 6.2.2 的规定进行安全分区。实时控制系统、具有实时控制功能的业务模块以及未来有实时控制功能的业务系统应置于生产控制大区。

4.3  网络专用

配电自动化系统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应优先采用光纤专网或电力调度数据网进行通信。对于不具备光纤专网或电力调度数据网通信条件的配电终端,可采用无线通信方式,并设置安全接入区,采用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实现与生产控制大区之间的隔离。

4.4  横向隔离

配电自动化系统应按照GB/T 36572—2018 中 6.2.4 的规定进行横向隔离,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进行通信时,应采用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进行隔离。

4.5  纵向认证

配电自动化系统在生产控制大区与配电终端的纵向通信中应采用纵向加密认证措施,实现双向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

4.6  安全监测

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监测技术,对配电自动化系统内的相关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事件等信息以及网络流量进行采集和分析,实现配电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威胁的实时监测与审计。安全监测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


5  配电主站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5.1  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安全技术要求

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应采用经国家有关检测机构安全检测认证的安全操作系统或安全加固的操作系统, 安全可靠要求符合 GB/T 20272 的要求, 配置和安全策略符合 GB/T 22239 的要求, 并采用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

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应遵循最小化安全原则。在确保不影响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升级安全补丁。补丁更新前应进行充分的测试,不应直接通过公网在线更新。

5.2  主站系统软件安全技术要求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软件在部署前应通过国家有关检测机构安全检测认证,宜进行代码安全审计,以防范恶意软件或恶意代码植入。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应采用基于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以及基于安全标签的访问控制。

5.3  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应通过国家有关检测机构安全检测认证,防范设备硬件存在恶意组件。

配电自动化系统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配置和安全策略应符合 GB/T 21028 和 GB/T 21050 的规定,并按照GB/T 22239的要求进行安全加固。


6  配电终端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6.1  配电终端物理安全

配电终端应具有防窃、防火、防破坏等物理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GB/T 22239的要求。

6.2  配电终端操作系统及端口安全

配电终端上线前应经过安全测评,严格设置访问控制策略,对关键操作及访问进行日志记录,不应开启高危或生产中不使用的服务及端口,配置和安全策略应符合GB/T 22239的要求。

6.3  配电终端加密认证

配电终端应优先采用微型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在配电终端和配电主站之间建立安全通道,并对来源于主站系统的控制命令、远程参数设置指令、远程运维采取安全鉴别和数据完整性验证。

配电终端与主站之间的业务数据应采用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对称密码算法的加密措施,实现主站和终端间的数据保密性防护。

6.4  配电终端现场运维安全

配电终端现场运维应使用专用的现场运维终端,配电终端应实现对现场运维终端的身份认证,并采用安全的通信措施。


7  横向边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7.1  生产控制大区内与其他系统间安全防护

在生产控制大区内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与调度自动化等其他业务系统通信时,应采用具有访问控

制功能的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防火墙或相当功能的设施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访问控制粒度要达到端口级。

当生产控制大区内配电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措施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采用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实现与调度自动化等其他业务系统的安全隔离。

7.2  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安全防护

在配电自动化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应部署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隔离装置。


8  纵向边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8.1  生产控制大区通过光纤专网或电力调度数据网通信的纵向安全防护

配电自动化生产控制大区与光纤专网或电力调度数据网的纵向通信应采用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加密算法,实现基于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的双向认证和数据加密。

8.2  生产控制大区与安全接入区的纵向安全防护

生产控制大区与安全接入区的纵向边界处应部署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隔离装置。

8.3  安全接入区的纵向安全防护

配电终端采用无线等通信方式接入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时,应设立安全接入区。安全接入区通过无线网络等纵向通信应采用经国家有关单位检测认证的加密算法,实现基于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的双向认证和数据加密。


9  安全监测技术要求

9.1  安全监测对象

安全监测对象应包括配电自动化系统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光纤及无线网络的通信流量。

9.2  安全监测功能

安全监测应能识别配电自动化系统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登录异常和运行状态异常,应支持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安全事件的采集和分析。安全监测应能识别配电自动化系统数据异常和控制指令异常。

9.3  安全监测告警安全监测应支持实时告警显示,按照告警的严重程度设置不同的告警级别。生产控制大区可通过安全邮件等方式报送告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