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7年9月20日起实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同时废止。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 (工信部运行〔2019〕1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90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5)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