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异常及故障处理
6.1 一般规定
6.1.1 电气设备应满足装设地点运行工况。
6.1.2 电气设备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装设保护、测量、控制和监视装置。
6.1.3 电气设备外壳应有接地标志,连接良好,接地电阻合格。
6.1.4 电气设备应有完整的铭牌、规范的运行编号和名称,相色标志明显,其金属支架、底座应可靠接地。
6.1.5 在非正常运行方式、高峰负载和恶劣天气时应进行特巡。新装或检修后投入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设备应
进行特巡。
6.1.6 电气设备应定期带电测温。
6.1.7 变压器并列的条件:
a) 电压比相等;
b) 连接组别相同;
c) 阻抗电压值相等。
6.11 避雷器与接地装置
6.11.1 一般规定
6.11.1.1 应定期对设备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满足动、热稳定和接地电阻要求。
6.11.1.2 雷雨季节到来前,应完成预防性试验。
6.11.1.3 35kV及以上氧化锌避雷器应定期测量并记录泄漏电流,检查放电动作情况。
6.11.1.4 变压器中性点应装有两根与地网不同处相连的接地引下线,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6.11.2 巡视检查
6.11.2.1 接地引下线无锈蚀、无脱焊。
6.11.2.2 避雷器一次连线良好,接头牢固,接地可靠。
6.11.2.3 内部无放电响声,放电计数器和泄漏电流监测仪指示无异常,并比较前后数据变化。
6.11.2.4 避雷器外绝缘应清洁完整、无裂纹和放电、电晕及闪络痕迹,法兰无裂纹、锈蚀、进水。
6.11.2.5 遇有雷雨、大风、冰雹等特殊天气,应及时进行下列检查:
a) 引线摆动情况;
b) 计数器动作情况;
c) 计数器内部是否进水;
d) 接地线有无烧断或开焊;
e) 避雷器、放电间隙的覆冰情况。
6.11.3 异常及故障处理
6.11.3.1 避雷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报告调度,申请退出运行:
a) 绝缘瓷套有裂纹;
b) 发生爆炸或接地时;
c) 内部声响异常或有放电声;
d) 运行电压下泄漏电流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