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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 检测类别
5.1 实验室检测
5.2 现场检测
6 实验室检测
6.1 检测条件
6.2 检测方法
6.3 检测规则
7 现场检测
7.1 检测条件
7.2 交接检测前准备工作
7.3 检测方法
附录A(资料性)检测系统示意图
附录B(规范性)基本误差计算公式
附录C(规范性)电磁兼容性试验基本要求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L/T 1529-2016《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检测规程》,与 DL/T 1529-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 (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见第2章,2016年版的第2章);
c)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描述 (见第3章,2016年版的第3章);
d) 更改了实验室检测种类及描述 (见5.1,2016年版的4.1);
e) 增加了缩略语 (见第4章);
f) 增加了一般检査的状态指示和接口的检查内容,删除了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见6.2.1,2016年版的 5.2.1);
g) 增加了配套电源带载能力试验(见 6.2.2.3),删除了电源断相试验 (见 2016年版的 5.2.4.1);
h) 更改了通信试验 (见6.2.3,2016年版的5.2.2.1、5.2.2.2和5.2.9);
i) 更改并增加了遥测、遥信、历史数据循环存储、越限告警、故障处理等功能试验 (见6.2.4, 2016年版的 5.2.2.7、5.2.2.8、5.2.2.9、5.2.2.10、5.2.4.5);
j) 更改并增加了交流模拟量输入的影响量和故障处理性能等基本性能试验 (见6.2.5,2016年版的5.2.2.3、5.2.2.4、5.2.2.5、5.2.2.6);
k) 更改并增加了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见6.2.8,2016年版的5.2.7);
l) 更改了实验室检测的检测规则 (见6.3,2016年版的5.4);
m) 更改了现场检测的交接检测前准备工作、检测方法中的描述内容 (见第 7.1、7.2,2016年版的6.1和 6.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配网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NEATC42)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石磊、尹惠、史常凯、王金宇、梁英、刘日亮、郑格、宋晓辉、唐可新、王鹏、吴涵、赵成、古凌云、罗翔、白雪峰、张波、张冀川、王明、张世栋、喻磊、吴岩、曾瑞江、文祥宇、刘明祥。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 DL/T 1529-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的检测类别、检测条件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10kV ( 6kV、20kV )配网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的出厂检验、型式试验、专业检测、验收检测、交接检测和后续检测等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 恒定湿热方法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T 14598.2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24部分: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 (COMTRADE) 通用格式
GB/T 16995.1-2023 低压供电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0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101 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104 部分:传输规约 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 IEC 60870-5-101 网络访问
3术语和定义
DL/T 72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FTU:馈线终端(feeder terminal unit)
DTU:站所终端(distribution terminal unit)
FA:馈线自动化(feeder automation)
SOE:事件顺序记录(sequence of event)
5检测类别
5.1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包括型式试验、出厂检验、专业检测和验收检测。
5.1.1 型式试验
依据产品标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对新产品或老产品恢复生产,以及设计和工艺有重大改进时所进行的检测。
5.1.2 出厂检验
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简称配电终端)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5.1.3 专业检测
配电终端采购企业可根据质量管控需要,在招标前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等质量指标进行的有针对性检测。
5.1.4 验收检测
配电终端采购企业可根据质量管控需要,对生产企业供货的产品开展技术要求符合性的检测。
5.2 现场检测
5.2.1 交接检测
新安装的配电终端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交接检测。
5.2.2 后续检测
根据配电自动化系统或配电终端运行工况,可安排对投运后的配电终端进行现场检测。
6 实验室检测
6.1 检测条件
6.1.1 气候环境条件
6.1.1.1 除非另有规定,实验室检测各项试验均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
a)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6.1.1.2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6.1.2 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
a)频率:50Hz,允许偏差-2%~+1%;
b)电压:220V,允许偏差±5%。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电源条件应相对稳定。
6.1.3 检测系统
配电终端的检测系统由测试主站(或配电自动化主站)、交流功率源、直流源、交流模拟量发生器、
直流模拟量发生器、录波仪、电子负载、状态量模拟器、状态量采集器、脉冲信号采集器(选配)等构成,如图A.1所示。
6.1.4 测量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
6.1.4.1 所有标准表的基本误差应不大于被测量准确等级的1/4。
6.1.4.2 标准仪器仪表应有一定的标度分辨力,使所取得的数值等于或高于被测量准确等级的1/5。
6.2 检测方法
6.2.1 一般检查
6.2.1.1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目测检查配电终端有无明显的凹凸痕、划伤、裂缝和毛刺,镀层不应脱落。检查柜内是否有螺钉松动,小开关、按钮是否良好;接插件插拔接触是否良好。设备及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接线的标号是否齐全,与图纸是否相符,标牌文字、符号应清晰、耐久。
b)目测检查配电终端在显著部位有无设置持久明晰的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应包含产品型号、名称、电源电压、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及编号。
c)检查配电终端是否具有独立的保护接地端子,并与外壳牢固连接。用游标卡尺测量接地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6mm。
d)检查配电终端是否具备装置运行、通信、线路故障等状态指示。
e)检查配电终端是否具备模拟量和状态量采集、控制、通信等接口。
6.2.1.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按照 GB/T 16935.1一2023 中 6.2 和 6.3 的规定要求,用游标卡尺测量端子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

6.2.2 电源试验
6.2.2.1 电源电压波动影响试验
改变配电终端的电源电压为标称电压的 -20%~+20% ,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交流输入模拟量、直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电源电压变化引起的交流工频电量的误差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50%。
6.2.2.2 配套电源带载能力试验
配套电源带载能力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主供电源试验。通信电源、配套开关电动操作机构电源输出容量及持续时间要求值根据配套通信模块类型、开关电动操作机构类型不同而设置为不同数值,在通信电源稳定带载时,同时在操作电源回路施加负载要求值,配电终端应正常运行。
b)后备电源试验。在配电终端工作正常的情况下,配电终端的控制输出端与一次开关设备(或者等同阻抗大小的电子负载)连接,将主供电源断开,配电终端后备电源应自动投入,测试主站依次分别发送分一合一分 1 次操作命令,终端应能正确控制一次开关设备动作;采用蓄电池为后备电源时,配电终端在 8h 内应能正常工作和通信;采用超级电容为后备电源时,配电终端在 30min 内应能正常工作和通信。
6.2.2.3 功率消耗试验
功率消耗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a)整机功率消耗。在非通信状态下,试验采用伏安法(VA)进行测量,通过用交流标准表测量配电终端电源回路的电压值(V)和电流值(A),其乘积即为整机视在功耗。连续5次测量的最大值作为功耗值,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b)电压、电流回路功率消耗。分别在电压和电流回路输入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试验采用伏安法(VA)进行测量,通过用高阻抗电压表和低阻抗电流表测量交流电压、电流输入回路的电压值和电流值,其乘积(VA)即为功率消耗。连续5次测量的最大值作为功耗值,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c)核心模块直流功耗。试验采用瓦特法进行测量,施加额定输入电压,通过用直流标准表测量配电终端核心单元电源回路的电压值(V)和电流值(A),其乘积(W)即为功率消耗。连续5次测量的最大值作为功耗值,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3 通信试验
6.2.3.1 与主站通信正确性试验
配电终端与测试主站计算机系统按图A.1连接好通电后,在主站屏幕上校对遥测数据和遥控、遥信状态及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的正确性,其结果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3.2 信息响应时间试验
在状态信号模拟器上拨动任何一路试验开关,在测试主站上应观察到对应的遥信变位信号,记录从模拟开关动作到遥信位变化的时间,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在工频交流电量输入回路施加一个阶跃信号为较高额定值的 0~90% ,或额定值的 100%~10% ,测试主站应显示对应的数值变化,记录从施加阶跃信号到数值变化的时间,变化遥测量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
6.2.3.3 通信规约一致性试验
按照 DL/T 634.5101 、 DL/T 634.5104 通信规约相关规定,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配置检测,应用规约控制信息帧格式检测,应用规约控制信息传输规则检测,应用规约控制信息和传输控制协议应用功能检测,过程信息、控制方向过程信息、监视方向系统命令、控制方向系统命令、控制方向参数命令的应用服务数据单元检测及其他基本应用功能检测。配电终端与测试主站互联互通后,向配电终端施加交流模拟量,触发状态量模拟器变位,配电终端应能正确上送遥测数据和开关变位信息。配电终端测试主站发送遥控命令,配电终端应能正确执行,控制执行指示器应显示正确;配电主站发送查询历史数据、文件召唤等命令,配电终端应正确返回相应数据。
6.2.4 功能试验
6.2.4.1 遥测功能试验
遥测功能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交流工频模拟量采集。利用交流模拟量发生器向配电终端施加电压、电流量,配电终端应能正确采集并发送交流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模拟量。
b)直流模拟量采集。配电终端配套后备电源在正常工作运行下,应能正确采集并发送后备电源电压、电源状态等直流量信息。
6.2.4.2 遥信功能试验
遥信功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遥信可靠性。在状态量模拟器上拨动任何一路试验开关,在测试主站上应能观察到相应信号变化上送,且与模拟开关状态一致,不误发、不漏发,重复上述试验10次以上。
b)双位置遥信。在状态量模拟器上模拟开关的动合、动断触点动作情况,配电终端应能将开关相应位置状态山送至测试主站。
c)遥信防抖。检查配电终端的防抖时间应在 10ms~1000ms 范围内可设置,在状态量模拟器上改变输入信号持续时间,当状态模拟器输出的开出量持续时间小于被测终端防抖时间定值时,终端不应产生该遥信输入量和 SOE 信号;反之,配电终端应产生该遥信输入量和 SOE 信号。改变防抖时间与输入信号,试验重复5次以上
d) 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利用状态量信号模拟器输出两路时间间隔不大于 2ms(可调)的开出信号,终端记录的开关变位信息符合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的要求,重复上述试验 5 次以上。
e)遥信雪崩。将状态模拟器的输出连接至被测终端的所有状态量输入端子上,状态模拟器每分钟遥信变位次数不少于 120 次,试验时间不少于 1min ,配电终端所有状态量输入端口应能检测到状态变化信息,不漏报、不误报,且变位记录时间一致
6.2.4.3 遥控功能试验
遥控功能试验前,先将对应的远方/就地状态、遥控软压板设置正确。遥控功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遥控正确性。测试主站向配电终端按预置、返校和执行顺序对每路开关分合操作,配电终端应正确执行分合闸命令。试验重复 10 次,遥控执行正确率应 100% 。
b)遥控异常自诊断。测试主站选择直接遥控执行,终端不应执行;测试主站依次选择预置、预置取消、控制执行,终端不应执行;测试主站依次选择预置、通信中断、超时、控制执行,终端不应执行;测试主站预置分/合操作、控制执行合/分操作,终端不应执行。
6.2.4.4 历史数据循环存储功能试验
历史数据循环存储功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向配电终端输入遥测量、遥信量并进行遥控操作,用测试主站对配电终端中事件顺序记录、定点记录、极值记录、遥控操作记录进行通信读取,配电终端应能自动生成历史数据文件并能正确上传至测试主站;
b)通过测试主站调阅配电终端历史数据中的事件顺序记录,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1024 条事件顺序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的 1024 条记录;
c)通过测试主站调阅配电终端历史数据中的定点记录和极值记录,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30 天的定点记录和极值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 30 天的记录数据,定点数据每天等间隔产生 96 条,极值记录每天产生 1 条;
d)通过测试主站调阅配电终端历史数据中的遥控操作记录,应循环存储不少于 30 条的遥控操作记录,采用文件传输方式上送最新 30 条操作记录。
6.2.4.5 维护功能试验
通过测试主站向配电终端下发参数、定值调阅查看或修改整定命令,配电终端应能够正确上传调阅参数,或者是应执行参数配置,参数配置值与设定值一致。
6.2.4.6 后备电源管理功能试验
后备电源管理功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低电压报警功能。模拟配电终端后备电源,施加低于后备电源低电压阀值的直流电压信号,配电终端应产生低电压报警信号;调节输入直流电压信号幅值,当大于低电压阀值后,低电压报警信号应消失。
b)欠压切除功能。模拟配电终端后备电源标称电压输出,配电终端正常工作;调节后备电源电压幅值低于欠压阀值,配电终端掉电。
c)活化功能。当使用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时,在配电终端正常供电的情况下,通过测试主站下发远程遥控命令或者设置活化周期,切换至后备电源供电,并可上传相关信息。定期活化周期和活化时间可设。
6.2.4.7 对时守时功能试验
对时、守时功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将测试主站与配电终端建立通信连接,配电终端无外接时钟源且退出卫星对时功能条件下,设置配电终端时间为非当前时间,以测试主站时间对配电终端进行对时,下发时钟同步命令,配电终端应接收测试主站的对时命令;当下发对时命令的时间为非有效时间,配电终端不应接收测试主站的对时命令。
b)退出配电终端卫星对时功能,设置配电终端时间为非当前时间。配电终端投入卫星对时功能,经对时同步后,触发带标准时标的状态变位,记录配电终端上传的 SOE 时标,与标准时标对比,满足 DL/T 721的相关规定。
c)数据、时钟保持。记录配电终端中已有的各项数据和时钟显示,断开供电电源 24h 后,再接通供电电源,检查各项数据应无改变和丢失;记录配电终端上传的信息时标,与标准时钟源对比,每 24h 守时精度误差应小于 1 s。
6.2.4.8 故障录波试验
向配电终端和标准录波装置同时注入故障信号,用测试主站对配电终端中的录波文件进行召唤、读取和解析,录波文件遵循 GB/T 14598.24 中有关规定。
6.2.4.9 越限告警功能试验
越限告警功能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有压鉴别。对配电终端施加有压鉴别整定值1.05倍的电压,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有压鉴别告警;施加有压鉴别整定值0.95倍的电压,设备有压鉴别告警能正确返回。
b)无压鉴别。对配电终端施加额定电压,被试品稳定后,将施加的所有电压降低到无压鉴别整定值的0.95倍,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无压鉴别告警;将所有电压提高到无压鉴别整定值的1.05倍,设备无压鉴别告警能正确返回。
c)过电压越限。对配电终端施加电压越上限整定值1.05倍的电压,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电压越上限告警;施加电压越上限整定值0.95倍的电压,设备电压越上限告警能正确返回。
d)低电压越限。对配电终端施加额定电压,被试品稳定后,将任意电压降低到越下限整定值的
0.95倍,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电压越下限告警;将所有电压提高到越下限整定值的1.05倍,设备电压越下限告警能正确返回。
e)负荷越限。对配电终端施加负荷越限整定值1.05倍的电流,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负荷越限告警;施加负荷越限整定值0.95倍的电流,设备负荷越限告警能正确返回。
f)重载。对配电终端施加重载整定值1.05倍的电流,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重载告警;施加重载整定值0.95倍的电流,设备重载告警能正确返回。
g)过载。对配电终端施加过载整定值1.05 倍的电流,施加时长满足延时时间整定值的条件,设备能正确报出过载告警;施加过载整定值0.95倍的电流,设备过载告警能正确返回。
6.2.4.10 故障处理功能试验
故障处理功能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三段过流式保护功能试验:
1)投入过流I(Ⅱ、Ⅲ)段保护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T(小于4s)。对配电终端施加过流整定值1.5倍的相电流,持续时间大于Tz+40ms ,对应保护功能动作并跳闸出口。
2)投入过流I(Ⅱ、Ⅲ)段保护功能,过流定值整定为Iz,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对配电终端施加过流整定值0.8倍的相电流,持续时间大于40ms,对应保护功能不动作。
b)零序过流两段式保护功能试验:
1)投入零序过流I(Ⅱ)段保护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Tz(小于4s)。对配电终端施加零序过流整定值1.5倍的零序电流,持续时间大于Tz+40ms,对应保护功能动作并跳闸出口。
2)投入零序过流I(Ⅱ、Ⅲ)段保护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对配电终端施加零序过流整定值0.8倍的零序电流,持续时间大于40ms,对应保护功能不动作。
c)重合闸功能试验:
1)正确设置配电终端的重合闸功能充电条件和过流保护参数,包括重合闸功能投入,且没有闭锁重合闸相关信号状态输入;状态量模拟器输出开关合位信号,保护未启动,重合闸功能经延时充电。
2)在重合闸充电完成状态下,施加满足过流保护的故障电压、电流信号,配电终端跳闸出口,暂停施加故障电压、电流,配电终端应重合闸,并记录跳闸和重合闸动作状态。
3)对于超过2次重合闸功能的配电终端,按照前面描述重复进行;每一次重合闸动作状态及过程均应满足设置要求。
d)后加速功能试验。投入过流保护和重合闸功能,过流定值设定为Iz。对配电终端施加故障电压和电流信号,配电终端跳闸出口后切除故障。经延时重合,在后加速保护开放时间内,对配电终端施加过流整定值1.5倍的电流,配电终端后加速保护应动作;施加过流整定值0.8倍的电流,配电终端后加速保护应不动作。
e)单相接地故障判别功能试验。对配电终端施加单相接地故障特征量,设备应能正确判断区外或
区内故障。
f)配电线路断线故障判别功能试验。对配电终端施加断线故障特征量,设备应能正确判断上游或
下游故障。
g)防励磁涌流功能试验要求如下:
1)投入过流I段保护功能、励磁涌流闭锁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对配电终端施加过流整定值1.5倍的基波电流,同时施加二次谐波闭锁系数0.8倍的二次谐波电流,过流1段保护正常动作。
2)投入过流1段保护功能、励磁涌流闭锁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对配电终端施加过流整定值1.5倍的基波电流,同时施加二次谐波闭锁系数1.5倍的二次谐波电流,过流I段保护应不动作。
6.2.4.11 同期合闸功能试验
同期合闸功能试验要求如下:
a)不检无压合闸。对配电终端施加两侧不满足同期条件的电压,进行合闸操作,配电终端应合闸。
b)检无压合闸。对配电终端施加两侧0.7倍无压整定值的电压,进行合闸操作,配电终端应合闸;对配电终端施加两侧1.1倍无压整定值的电压,进行合闸操作,配电终端应不合闸。
c)检同期合闸。对配电终端施加两侧压差、频差、角差均满足同期合闸条件的电压,进行合闸操作,配电终端应合闸;对配电终端施加两侧压差、频差、角差任一不满足同期合闸条件的电压,进行合闸操作,配电终端应不合闸。
6.2.4.12 信息安全试验
配电终端应配备身份认证功能,通过对配电主站所发控制命令进行身份认证,实现控制报文的安全保护,具备抵抗窃取配电终端信息、篡改配电终端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配电终端安全模块的密钥算法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政策和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5 基本性能试验
6.2.5.1 交流输入模拟量基本误差试验
交流输入模拟量基本误差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基本误差计算公式见附录B。
a)电压、电流基本误差测量:
1)调节交流模拟量发生器的输出,保持输入量的频率为50Hz,谐波分量为0,依次施加输入电压额定值的60%、80%、100%、120%和输入电流额定值的5%、20%、40%、60%、80%、100%、120%及0;
2)待标准表读数稳定后,读取标准表的显示输入值U及I,通过测试主站读取配电终端测量值U。及Io,电压基本误差Eu及电流基本误差E计算公式见附录B.1,且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b)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基本误差测量 :
1)调节交流模拟量发生器的输出,保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频率为50Hz,改变输入电流为额定值的5%、20%、40%、60%、80%、100%;
2)待标准表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标准表读出的输入有功功率P、无功功率Q和配电终端测出的有功功率P。、无功功率Q。。有功功率基本误差Ep及无功功率基本误差Eq计算公式见附录B.2,且应符合DL/T 721的相关规定。
c)功率因数基本误差测量:
1)调节交流模拟量发生器的输出,保持输入电压、电流为额定值,频率为50Hz,改变相位角分别为0°、±30、±45°±60°、±90°;
2)待标准表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标准表读出的功率因数PF和配电终端测出的功率因数PFx,基本误差E计算公式见附录B.3,且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d)频率基本误差测量:
1)调节交流模拟量发生器的输出,保持输入电压、电流为额定值,改变频率分别为45Hz、47Hz、49HZ、50 Hz、51 Hz、53 Hz、55 Hz;
2)待标准表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标准表读出的频率f和配电终端测出的频率f,基本误差Ef计算公式见附录B.4,且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5.2 交流模拟量输入的影响量试验
交流模拟量输入的影响量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一般要求:
对于工频交流输入量,影响量引起的误差改变量试验,是对每一影响量测定其改变量。试验中其他影响量应保持参比条件不变;影响量引起的误差改变量4见计算公式(1)。
Δ=(Exc-Ex)/AF×100%
式中:
Ex——在参比条件下测量的工频交流电量的输出值;
Exc——在影响量影响下测量的工频交流电量的输出值;
AF——输出基准值。
b)输入量频率变化引起的改变量试验:
1)输入额定电压与额定电流,电压与电流的频率保持一致;
2)在参比条件下测量工频交流电量的输出值,记为E
3)改变输入量的频率值分别为46.5Hz和52.5Hz,依次测量与a)项相同点上的输出值,记为Exc;
4)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输入量频率变化引起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
c)输入量的谐波含量引起的改变量试验:
1)在参比条件下测量工频交流电量的输出值,记为Ex;
2)在基波上叠加20%的谐波分量,调节畸变波形幅度,使输入端标准表保持与a)项相同点上的被测量的有效值不变,依次施加谐波5次~25次,并改变基波和谐波之间的相位角,使其得到最大的改变量,记录相应的输出值Exc;
3)对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应先施加畸变电流,然后重复施加畸变电压进行测量;
4)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输入量的谐波含量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200%。
d)功率因数变化对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引起的改变量试验:
1)在参比条件下测量工频交流电量的输出值,记为Ex;
2)改变功率因数cos(sinp)值为 0≤cosp(sinp)<0.5,超前或滞后各取一点,调节电流保持有功功率或无功功率输入与a)测量时的初始值不变,测量输出值记为Exc;
3)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功率因数变化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
e)不平衡电流对三相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引起的改变量试验:
1)在参比条件下,电流应平衡,并调整输入电流使其为较高额定值的一半,测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的输出值,记为Ex;
2)断开任何一相电流,保持电压平衡和对称,调整其他相电流,并保持有功功率或无功功率与输入的初始值相等,记录新的输出值,记为Exc;
3)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不平衡电流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100%。
f)被测量超量限引起的改变量试验:
1)在输入额定值的100%时测量基本误差;
2)在输入额定值的120%(电压和电流同时输入)时测量误差;
3)两个误差之差不应超过准确等级指数的50%。
g)输入电压变化引起的输出改变量试验(电压、电流量除外):
1)施加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测量被测量的输出值,记为Ex;
2)改变输入电压为额定值的80%~120%,维持被测量与1)项条件下相同点的输入值不变,测量输出值记为Exc;
3)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输入电压变化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50%
h)输入电流变化引起的输出改变量试验(仅对功率因数):
1)在参比条件下测量相角和功率因数的输出值,记为Ex;
2)改变输入电流为额定值的20%~120%,测量输出值记为Exc;
3)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输入电流变化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
i)三相功率测量单元之间相互作用引起的输出改变量试验:
1)在参比条件下,仅一个测量单元的电压按其标称电压通电,电流为0,其他每一单元的电流通以标称电流,电压为0,测量三相功率输出值,记为Ex;
2)改变输出电压和电流之间的相位角在0~360°之间,测量输出的最大偏离值,记为Exc;
3)按6.2.5.2中a)的公式计算输入电流变化引起的改变量,最大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50%
6.2.5.3 交流工频电量允许过量输入能力试验
交流工频电量允许过量输入能力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连续过量输入试验:交流输入电压调整到额定值的120%,交流输入电流调整到额定值的120%,施加时间24h后,参照 6.2.5.1 的试验方法计算交流工频电量测量的基本误差,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b)短时过量输入试验:按表2的规定执行,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短时过量输入后,参照6.2.5.1 的试验方法计算交流工频电量测量的基本误差,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5.4 故障处理性能试验
故障处理性能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故障电流性能试验;交流输入电流调整到额定值的10倍或20倍,故障电流相对误差应不大于5%
b)三段过流保护性能试验:
1)投入过流I(Ⅱ、Ⅲ)段保护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施加过流整定值0.9倍的相电流,均匀增大电流,变化步长不大于整定值的1%o(最小为1mA),单步变化时间为整定延时+100ms,保护动作时电流动作值误差应满足 DL/T 721 相关要求。
2)投入过流I(Ⅱ、Ⅲ)段保护功能,施加过流整定值为1.5倍的相电流,保护动作时延时时间误差应满足 DL/T 721 相关要求。
c)零序过流两段式保护性能试验:
1)投入零序过流I(Ⅱ)段保护功能,延时时间整定为最小延时。施加零序过流整定值0.9倍的零序电流,均匀增大电流,变化步长不大于整定值的1%o(最小为1mA),单步变化时间为整定延时+100ms,保护动作时零序电流动作值误差应满足 DL/T 721 相关要求。
2)投入零序过流I(Ⅱ)段保护功能,施加零序过流整定值1.5倍的零序电流,保护动作时延时时间误差应满足 DL/T 721 相关要求。
6.2.5.5 直流输入模拟量总误差试验
调节直流模拟量发生器,使其分别输出20mA、16mA、12mA、8mA、4mA的电流或20%、40%、60%、80%、100%的输入电压额定值,记录直流标准表测量的相应读数I或U,同时在配电终端的显示输出值记为I或Ux,由式(2)和式(3)求出的误差E应不大于±0.5%。

6.2.6 绝缘性能试验
6.2.6.1 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时配电终端应盖好外壳和端子盖板。如外壳和端子盖板由绝缘材料制成,应在其外覆盖导电箔并与接地端子相连,导电箔应距接线端子及其穿线孔50px以上。在正常试验条件和湿热试验条件下,在配电终端的端子处测量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 DL/T 721 的规定。
湿热试验室的温度偏差不大于土2°℃,相对湿度不大于土2%,配电终端各表面与湿热试验箱内壁的距离不小于150mm,凝结水不跌落到试验样品上。试验箱以不超过1℃/min变化率升温,待试验箱内达到并保持温度(40±2)℃、相对湿度(93±3)%,试验周期为48h。试验过程最后1h~2h,湿热试验条件下绝缘电阻测量时间不小于5s。试验结束后,先把试验室内的相对湿度在0.5h内降到(75土3)%,然后0.5h内将试验室内温度恢复到正常温度并稳定后将设备取出试验室进行外观检查。试验细节按 GB/T 2423.3 执行。
6.2.6.2 介电强度试验
试验时配电终端应盖好外壳和端子盖板。如外壳和端子盖板由绝缘材料制成,应在其外覆盖导电箔并与接地端子相连,导电箔应距接线端子及其穿线孔50px以上。试验时,不进行试验的电气回路应短路并接地。用50Hz正弦波电压对以下回路进行试验,时间1min,施加 DL/T 721 相关规定的试验电压。被试回路应能承受表3规定及试验要求:
a)电源回路对地;
b)输出回路对地;
c)状态输入回路对地;
d)工频交流电量输入回路对地(试验时,应将被试回路的接地线断开);
e)以上无电气连接的各回路之间;
f)输出继电器动合触点之间;
g)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间;
h)试验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现象,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
i)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控制输出量、交直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工频交流电量测量的基本误差满足其等级指数要求。

6.2.6.3 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时配电终端应盖好外壳和端子盖板。如外壳和端子盖板由绝缘材料制成,应在其外覆盖导电箔并与接地端子相连,导电箔应距接线端子及其穿线孔50px以上。试验时,不进行试验的电气回路应短并接地。
a)冲击电压要求:
1)脉冲波形:标准1.2/50us冲脉冲波;
2)电源阻抗:(500±50)Q;
3)电源能量:(0.5±0.05)J;
4)每次试验分别在正、负极性下施加5次,两个脉冲之间最少间隔5s,试验电压按表4规定。
b)被试回路及要求:
1)电源回路对地;
2)输出回路对地;
3)状态输入回路对地;
4)工频交流电量输入回路对地(试验时,应将被试回路的接地线断开);
5)以上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
c) 试验后,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测试状态输入量、控制输出量、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工频交流电量测量的基本误差满足其等级指数要求。
额定绝缘电压Ui V |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
| Ui≤60 | 1000 |
| Ui>60 | 5000 |
6.2.7 环境影响试验
6.2.7.1 低温试验
按 GB/T 2423.1 的规定执行,将配电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低温试验箱中央,配电终端各表面与低温试验箱内壁的距离不小于150mm。低温箱以不超过1°C/min的变化率降温,待降温至 DL/T 721规定的最低温度并稳定后,保温2h,然后通电 2h后,测试状态输入量、控制输出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的相关规定。低温时引起的交流输入模拟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100%。然后将设备断电,以不超过1°C/min的变化率升温,待低温室内温度恢复至正常并稳定后,将设备取出低温室进行外观检查。
6.2.7.2 高温试验
按 GB/T 2423.2 的规定执行,将配电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中央。高温箱以不超过1 °C/min变化率升温,待升温至 DL/T 721 规定的最高温度并稳定后,保温2h,然后在通电2h后,测试状态输入量、控制输出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高温时引起的交流输入模拟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100%。然后将设备断电,以不超过1°C/min的变化率降温,待高温室内温度恢复至正常并稳定后,将设备取出高温室进行外观检查。
6.2.8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6.2.8.1 电源电压突降和电压中断试验
配电终端在后备电源处于断开、设备正常通电状态下,按 GB/T 17626.11 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电压试验等级100%UT;
b)从额定电压暂降100%,持续时间0.5s ;
c)中断次数:3次,间隔时间:10s;
d)以上电源电压的突变发生在电压过零处。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期间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影响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200%。
6.2.8.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2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按照表5规定,在操作人员通常可接触到的点上和表面对配电终端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静电放电干扰施加期间测试的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相关规定,静电放电干扰影响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200%。

6.2.8.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4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在正常工作大气条件下配电终端处于工作状态时,对试验回路施加以下所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施加期间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影响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200%。
电快速瞬变干扰特性:
a)重复频率:5kHz或100kHz、特定需求可以选择5kHz和100kHz;
b)试验时间:1min/次;
c)试验电压施加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d)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电压值按表6的规定。

6.2.8.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5 的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终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主要参数要求见表7。
a)严酷等级:按表7规定,电源回路、交流输入模拟量、状态量输入回路和控制输出回路IV级;
b)试验电压:差模2kV,共模4kV;
c)波形:1.2/50 μs;
d)极性:正、负;
e)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5次;
f)重复率:每分钟一次。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在对各回路进行试验时,容许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浪涌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2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8.5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18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施加表8规定的阻尼振荡磁场干扰,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阻尼振荡磁场干扰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2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a)电压上升时间(第一峰):75×(1±20%)ns;
b)振荡频率:1×(1±10%)MHz;
c)重复率:400次/s;
d)衰减:第三周期和第六周期之间减至峰值的50%;
e)脉冲持续时间:不小于2 s;
f)输出阻抗:200×(1±20%);
g)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h)测试时间:60s;
i)阻尼振荡波电压值按表8的规定。

6.2.8.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3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施加表9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射频辐射干扰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8.7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8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施加表10和表11规定的工频磁场干扰,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阻尼振荡磁场干扰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8.8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施加表12规定的脉冲磁场干扰,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阻尼振荡磁场干扰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8.9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10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加表12规定的阻尼振荡磁场干扰,电磁兼容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C。试验时配电终端应能正常工作,阻尼振荡磁场干扰引起交流工频量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准确等级指数的100%。试验后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直流输入模拟量、交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表13 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试验主要参数
| 试验项目 | 级别 | 电压/电流波形 | 实验值 A/m |
| 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 | 4 | 衰减震荡波 | 100 |
| 待定 | 衰减震荡波 | 与厂家协商确定 |
6.2.9 连续通电稳定性试验
配电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连续通电72h,在72h期间每8h进行抽测,测试状态输入量、遥控、交流输入模拟量、直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10 机械性能试验
配电终端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试验台中央。试验按 GB/T 2423.10 的规定执行:
a)频率f为2Hz~9Hz时振幅为0.3mm;
b)频率f为9~500Hz时加速度为1m/s²;
c)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扫频;
d)每轴线扫频循环20次;
e)试验后检查配电终端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测试状态输入 量、控制输出量、交直流输入模拟量和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应符合 DL/T 721 的相关规定。
6.2.11 防护等级试验
6.2.11.1 防尘试验
配电终端防尘试验要求如下:
a)安装在户内的配电终端应按照 GB/T 4208一2017 中13.3条规定执行试验,用没有手柄和护板的直径12.502mm的刚性球,试验用力为(30±3)N,配电终端应达到 DL/T 721规定的IP2X级,具有防止不小于12.5mm固体异物进入能力。
b)安装在遮蔽场所或户外的配电终端应按照 GB/T 4208——2017 中13.4条规定执行试验,将配电端放置于防尘箱中,试持续时间8h,配电终端应达到 DL/T721 规定的防护等级,具有防尘的能力。
6.2.11.2 防水试验
安装在遮蔽场所或户外的配电终端应按照 GB/T 4208一2017 中的14.1条规定的方法,将配电终端放置于淋雨箱中,根据 DL/T 721 规定的防护等级要求,设置水流量和试验持续时间等条件参数,检测配电终端应具有防止水进入的能力。
6.3 检测规则
6.3.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在以下情况进行:
a)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设计、工艺材料、元件发生变动时;
c)合同规定有型式试验要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验证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6.3.2 出厂检验
每台配电终端出厂前,必须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成品检测。
6.3.3 专业检测
专业检测应在以下情况进行:
a)新产品定型后;
b)设计、平台、元件发生变动时;
c)采购企业专业管理部门提出新技术要求时。
6.3.4 验收检测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设备在供货验收时,应进行验收检测。如选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率由用户确定。
7 现场检测
7.1 检测条件
7.1.1 检测系统
现场检测系统示意图见图A.2。
7.1.2 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与配置如下:
a)配电终端检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经过检测合格;
b)至少配备多功能电压表、电流表、钳形电流表、万用表、综合测试仪、交流模拟量发生器及独立的试验电源等设备。
7.2 交接检测前准备工作
交接检测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a)应详细了解配电终端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据此制定在检测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
技术措施。
b)应配备与配电终端实际工作情况相符的图纸、上一次检测的记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合格的
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连接线等。
c)进行现场交接检测时候,不允许把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直接接入直流电源回路中,以防止
发生直流电源接地的现象。
d)交接检测应了解配电终端的接线情况及投入运行方案;检查配电终端接线原理图、二次回路安
装图、电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图、技术说明书、电流互感器的出厂试验报告等,确保资料齐全、正确;根据设计图纸,在现场核对配电终端的安装和接线是否正确。
e)检查核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值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符合。
f)检测现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独立试验电源,禁止从运行设备上接取试验电源。
g)确认配电终端已可控界定,且和通信设备的所有金属结构及设备外壳均连接于等电位地网。
h)检查通信通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i)检查配电终端的状态信号是否与主站显示相对应,检查主站的控制对象和现场实际开关是否相符合。
j)确认配电终端的各种控制参数、告警信息、状态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k)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7.3 检测方法
7.3.1 通信
通信测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与上级主站通信:主站发召唤遥信、遥测和遥控命令后,终端应正确响应,主站应显示召测到
遥信状态和遥测数据,配电终端应正确执行遥控操作。
b)校时:主站发校时命令,终端正确执行后,其显示的时钟应与主站时钟一致。
7.3.2 模拟量采集
通过交流模拟量发生器向配电终端输出电压、电流,主站显示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功率因数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 DL/T 721 的相关规定。配电终端的电压、电流输入端口直接连接到二次TV/TA回路时,主站显示的电压、电流值应与实际电压、电流值一致。
7.3.3 状态量采集
将配电终端的状态量输入端连接到实际开关信号回路,主站显示的各开关的开、合状态应与实际开
关的开、合状态对应。
7.3.4 控制功能
配电主站向配电终端发开/合控制命令,控制执行指示应与选择的控制对象一致,选择/返校过程正确,实际开关应正确执行合闸/跳闸。
7.3.5 维护功能
检测配电终端的维护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当地参数设置:配电终端应能当地设置限值、整定值等参数。
b)远方参数设置:主站通过通信向终端下装限值、整定值等参数后,终端的限值、整定值等参数应与主站设置值一致。
c)远程程序下载:配电主站通过通信将新版本程序下发,终端正确执行后,其程序的版本应与新版本一致。
7.3.6 本地功能
配电终端在进行上述试验时,运行、通信、遥信等状态指示应正确。
7.3.7 其他功能
配电终端需要检测的其他功能如下:
a)馈线故障检测和记录:配电终端设置好故障电流整定值后,用交流模拟量发生器输出大于故障电流整定值的模拟故障电流,配电终端应产生相应的事件顺序记录,并将该事件顺序记录立即上报给主站,主站应有正确的故障告警显示和相应的事件顺序记录。
b)事件顺序记录:状态量变位后,主站应能收到终端产生的事件顺序记录。
c)越限告警及记录:用交流模拟量发生器向终端输出施加超过负荷越限定值的电流,终端应产生相应的负荷越限告警及记录,主站召测后应显示告警状态、发生时间及相应的电流值。
光伏电站 原理 设计 安装 调试 质检与评价 验收与运行维护 在线监测 检修 事故分析 主要组成 光伏组件 光伏汇流箱 光伏逆变器 交流汇流箱 |